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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「擬定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整體開發範圍(附三))細部計畫」檢討範圍,並公告徵求公民或團體意見。

刊登日期:2021/2/9
發文日期:2021/2/9
發文字號:府城都一字第1100012215B號
主旨:公告「擬定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整體開發範圍(附三))細部計畫」檢討範圍,並公告徵求公民或團體意見。
依據: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規定及內政部107年1月22日台內營字第1070800103號函訂定發布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。
公告事項公告: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規定及內政部107年1月22日台內營字第1070800103號函訂定發布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。一、公告範圍:詳見本案檢討範圍圖說。
二、公告期間:自民國110年2月19日至110年3月22日止,共計32日。
三、公告地點:雲林縣本府城鄉發展處、斗南鎮公所及虎尾鎮公所,並訂於110年3月11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30分於雲林縣斗南鎮公所3樓大禮堂及110年3月11日(星期四)下午2時00分於雲林縣虎尾鎮公所2樓會議室舉辦座談會。
四、計畫圖請逕自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(http://urbangis.yunlin.gov.tw)下載及閱覽。
五、任何公民或團體若對本次通盤檢討有任何建議事項,請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載明(規定格式請逕向本府城鄉發展處、斗南鎮公所、虎尾鎮公所洽取),送至本府城鄉發展處彙整,供本次通盤檢討規劃參考。
附件: